“周末梁总婚礼,你没去吗?”周一,茶水间,同事Amy问余欢。
“去了啊?”余欢搅动着咖啡,不解地问。
“那我怎么没看到你?”Amy。
余欢想起那天的荒唐事,扯谎道:“有点不舒服,先回去了。”
“哦。”Amy应了声;她到得晚,没听到高宴的致辞,又问,“听说新郎和新娘是大学同学?”
“嗯。”余欢轻啜了一口咖啡,点头。
“我下个月还要参加一场婚礼,新郎新娘也是同学。”Amy道,沉思了一会儿又开口,“好多学生时代分手的情侣后来毕业后又走到了一起,好像大多数人在找结婚对象时都更倾向于找老同学,你说为什么呢?”
“因为知根知底?”余欢放下杯子,“比起后来认识的人,或者学生时代的感情更纯粹?”
毕竟学生时代,人考虑的东西更少,入社会后则需要各种权衡利弊。
Amy闻言又陷入了思考,余欢看出了她的不对:“难道你也想找老同学?还是有同学找你?”
“没有啦,随口感慨一下而已。”Amy连忙摆手,忽然又看向余欢:“你有这样的候选项吗?”
“……”余欢愣了一下,“没有。”
Amy却从这短暂的停顿中看出不对:“真的没有?”
“真的没有?”余欢只好再次声明。
沈逸林却不知从哪冒了出来:“什么有没有?”
看来八卦不止是女人的天性。
Amy和余欢对视着笑了笑;Amy端着杯子出去了,余欢则转身看向沈逸林:“休息了一个周末很精神嘛,有去哪里玩吗?”
“没有,拆了两天快递。”
“……”
所以除了八卦,他还痴迷网购?
余欢忽然有点怀疑沈逸林的性取向,对方看出她眼里的不对劲,连忙出声道:“都是些简易的家具和软装啦。”
“我现在住的地方只有基本的家具,啥都没有。”沈逸林又解释道,“回来后我发现国内网购果然特别方便,就在网上买了一堆东西;好多都要组装,于是就留到周末一次性拆咯。”
“……哦。”余欢的目光又恢复了正常,“你没有和你爸妈一起住?”
“他们在国外。”
“?”余欢,“我以为你是留学回来呢,原来是一直就在那边啊……”
诶,不对啊,他高中明明是在F市读的——
余欢有些疑惑了。
“不是美国,我爸妈他们在加拿大,我大二的时候他们移民出去的。”沈逸林只好继续解释,“我爸妈都是搞珠宝设计的,你知道的,这行在国内不怎么受重视,尤其外公决定进军地产后……早在我两岁的时候,我爸妈就申请了自雇移民,不过当时我外公外婆闹离婚,舅舅又未成年,我妈放心不下……后来舅舅年纪大了,外婆身体又不好……就一直拖着,直到前两年他们才终于成功移民过去了。”
沈逸林在说到她外婆身体不好时微微顿了一下,尽管没话说,余欢也猜到了后面省略——她外婆过世了。
沈逸林的外婆,高宴的母亲——严裕华,严女士;和高宴的父亲高程一样是F市著名的企业家。
他们俩的发家史,在F市可以算作传奇:靠着倒卖小商品白手起家创立了F市最大的饰品公司并建立自己珠宝品牌又迎转型风口,在地产开始崛起的2004年,并购当地一家地产公司,建立F最大建材城;而后大规模进军地产行业,直至有了今天的乐尚——
不管高程,还是严裕华;在F市都是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。
高中的百年校庆上,余欢曾远远地见过一眼严女士本人,在那个自媒体还不发达的年代,严女士看上去明显比照片上更漂亮,更睿智,干练又不失和蔼——只是精神不太好。
据说那个时候她就被诊断出了癌症。
此后七八的时间里,她一直在和疾病做抗争。
因为病情,她渐渐淡出了人们视线,直到两年前,F的本地新闻又一次报道了她——却是她因为癌症恶化辞世的消息。
“所以,你一个人住?”余欢。
她其实想问沈逸林,你外公呢?
而后她又迅速想起高程这几年放飞自我的行径——据高宴不屑的透露,高程的新女友也就比沈逸林大了不到两岁。
沈逸林估计和高宴一样心有怨怼呢,余欢于是换了个问题:“离这里远吗?”
“近倒还挺近的,不过我在这里只是实习,过几个月可能还要换住的地方——”沈逸林吐气,“本来我想先住舅舅那里的,可他居然跟我说不方便——”
“他现在又没有女朋友,都不知道有什么不方便的?”他忍不住吐槽。
“……”这个余欢就不方便发言。
不过沈逸林还是太单纯了,她想。
男人的所谓没有女朋友,谁知道是真的没有女朋友还是有别的猫腻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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